她不認為她做錯了什麽。
朋友和我都是68歲,從高中就認識了。過去15年裡我們變得更親近,現在幾乎每天都通話。我朋友的經濟狀況一直不如我,所以我一直很慷慨,並且在遺囑裡也寫了她,以確保她晚年生活有保障。
最近,她向我透露,她擁有一處十年前她已故男友遺贈給她的出租房產,這事她從未告訴過我。她有一筆來自該房產的租金收入,存入銀行但從不花用。她說之所以一直沒告訴我這筆收入,是因為覺得我會生氣和嫉妒。
她聲稱這處出租房產是她的私事,無需向我透露。她認為自己接受我的慷慨並非欺騙行為。但現在我覺得,我的慷慨是基於虛假前提給予的。此外,我們所有的共同朋友都知道這處出租房產的事。
我認為她沒有告訴我這筆額外收入,是想讓我認為她比她實際更窮,以便我繼續買單並讓她留在我的遺囑裡。事實上,即使她告訴我出租房產的事,我很可能也會做同樣的事,因為我的經濟狀況仍然比她好得多。
我很欣慰她的經濟狀況比我想像的更穩定。然而,我覺得被利用和操縱了。我的怨恨無關金錢,而是關乎朋友間應彼此坦誠相待。
我還能與她保持親近或再次信任她嗎?尤其是因為她無法提供包含問責的道歉。她認為自己沒有做錯任何事。
來自心理治療師的回復:
你已經說過,這無關金錢。你本質上在糾結的問題是:如何與一個背叛了我的信任卻不認為這是背叛的人保持親近?
你感到被操縱了,因為事實就是如此。當一個人隱瞞了關鍵信息,然後又拒絕為其所造成的傷害承擔責任時,信任會迅速瓦解。你的慷慨是基於(至少你認為如此)對你朋友經濟需求的共同理解。多麽令人痛心啊——你如此關心一個人,以至於想確保她老年的經濟穩定,但她似乎欺騙了你,讓你相信她擁有的錢更少,大概是為了讓你繼續提供更多。
但現在,她非但不承認她的隱瞞行為對你造成的影響,反而似乎拋出了第二個謊言。她說她不認為有任何過錯,但如果她說她故意隱瞞這個信息是因為怕你“生氣和嫉妒”,這怎麽可能成立?我不知道嫉妒從何而來(嫉妒她一生都有一份別人贈予的被動收入,而你卻必須自己辛苦工作?)。但她預見了你會生氣,這意味著她知道自己做錯了事。畢竟,如果這筆租金收入真的無關緊要,為什麽你們所有的共同朋友都知道——唯獨你這個非常親密的朋友不知道?
還有她坦白的時機。為什麽是現在?她是不是擔心你會從別人那裡聽說,那樣你會更生氣?換句話說,她似乎一直都知道對你隱瞞這個信息不是正確的做法,即使她否認有任何過錯,並聲稱這筆額外收入是“私事”。
但你知道什麽是無可爭議的私事嗎?你們的友誼。 你的付出背後存在著一份情感契約。即使你知道了真相,你仍然會慷慨解囊,這表明你的給予並非精確取決於她比你少多少,而是基於你們之間情感上的誠實。
你的錢也許是禮物,但信任不是禮物。信任是通過誠實、謙遜和關懷贏取並維持的。當某人以一種改變了我們對其看法的方式傷害了這段關係,然後又通過堅稱“這沒什麽大不了”來否定我們的背叛感時,我們不僅失去了對他們的信任;我們在這段關係中開始失去情感上的安全感。這就是你現在的感受。
如果你還沒有以真誠的方式告訴你的朋友,這件事對你在這段你無比珍視、長達數十年的友誼中所感受到的親密感和安全感造成了多麽深重的影響,那麽你或許可以嘗試從這個角度去和她溝通,而不是強求她承認自己錯了。如果你的朋友最終能不加防備地傾聽你的痛苦——如果她能說:“我理解這為什麽傷害了你,我真希望我當時能處理得更好”——那麽你們就可以開始重建親密關係。
然而,如果她做不到這一點,你們的友誼仍然可以繼續(如果你希望的話),帶著你們共同的歷史和彼此陪伴帶來的愉悅,但這將是一段不同的友誼:不再那麽親密,不再那麽信任。在一段有意義的友誼中失去親密和信任可能是毀滅性的。在為你曾以為共享的信任的逝去而哀傷的同時,在探索這段友誼新階段模樣的過程中,你必須在自我保護與繼續陪伴之間找到那條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