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感的缺乏對一個人的影響,會體現在他的生活、工作、人際關係等方方面面,尤其會在婚戀關係中體現的更明顯。
廣州聽說吧心理咨詢提醒,很多女人在戀愛、婚姻中缺乏安全感,缺乏“愛自己和愛別人”的能力,不能很好處理在感情中與伴侶的關係。
其實都與我們嬰兒期形成的與父母的“依戀關係”有關。
一個安全感充足的人,任何時候都會覺得自己應該是被愛的、被接納包容的,是值得愛的。
安全感不足的一些表現:焦慮,擔心,懷疑,不信任別人,潛意識裡總覺得自己不夠好。
討好他人或攻擊他人,其實都是一種期望得到別人關注的表現。
安全感最早源於童年,在從小和父母的互動中形成了我們的依戀關係,依戀關係決定我們的安全感,也影響著一個人事業和學業的成功與失敗,一個人生活和心理的狀態。
很多人都覺得嬰兒很小都不記事,是的,小時候我們確實記不得具體發生了什麽事,但感受和情緒是深深地儲藏在我們大腦的海馬結構裡的,
比如小時候經歷的高興、喜悅、恐懼、害怕、失望等情緒,如果不得到處理,會一直影響著我們。
比如有一些名人他們在事業達到了高峰後依舊很痛苦,有的選擇了自殺。
從心理學角度,人的內心強大更多的是與親子關係有關,與愛有關。
完整融洽的原生家庭,良好的親子關係,父母無條件的接納和愛才能讓孩子有安全感。
在我們還是嬰兒的時候,我們表現得很弱小,無論從生理上還是心理上都需要父母無微不至的照顧,理想中父母應該這樣照顧我們,而實際上由於種種主觀或客觀因素不能如人所願。
在嬰兒期我們與父母的互動過程中,大體上可形成幾種形式:
1、有一些人,在嬰兒期得到了父母無微不至的照顧,父母在生理上心理上都給他們及時的回應,
如餓了及時給奶吃,渴了及時給水喝,尿布濕了會及時換尿布,父母還經常擁抱鼓勵孩子,與孩子有經常有眼神、語言、心靈的溝通,那這樣的孩子與父母就會形成“安全”的依戀關係。
這樣的孩子在長大的過程中心理上會逐步形成一種很好的安全感,覺得“我是很好的,我是被愛的”,
也就是說小的時候父母給予他們的愛已經足夠了,長大後在戀愛婚姻關係中他們也會表現得很安全,獨立,自信,容易和戀愛對象或配偶友好相處。
2、另一些人,在他們很小的時候,每當自己有生理或心理需求時只有通過哭鬧才能獲得父母的關注與照顧,
他們在長大過程中,慢慢會形成這樣的理念,我要想得到我想要的東西(哪怕是很容易的到的東西),必須通過哭鬧才可能得到,這樣的孩子與父母就會形成一種“混合的”依戀關係。
反映在戀愛婚姻中,他們如果與戀人或配偶發生矛盾時,經常會用哭鬧、要挾等方式以求解決問題,
把與父母的關係投射到親密關係中,其實潛意識裡還是想獲得對方的愛與關注,也是自我安全感缺乏的一種反應。
生活中有很多這樣的例子,極端的如情感出現問題時選擇折磨自己,要挾對方甚至自殺。
從心理角度來分析,其實這些行為背後都是自身安全感的缺乏,都是想尋求對方的關注和愛,只不過這種小時候使用的方式已經不一定會起作用了,有時候會適得其反。
3、另外一類人,在很小的時候為了期望父母能滿足自己生理和心理需求,會通過不斷的哭鬧尋求父母的關注,
但即使哭累了最終還是不能獲得父母的關注,一次次失敗的心理體驗會讓孩子形成一種理念——“我再哭再鬧父母也不會照顧我,關注我,我只好退回到自己的世界裡”。
他們把對愛的期望深深地埋藏起來,對一切顯得無所謂。
這樣的孩子與父母會形成“不安全或冷漠”的依戀關係。
他們不太容易相信別人,和別人親近時感到不舒服,不敢讓自己依靠別人,有時失去了一段感情也會顯得無所謂,因此很難與人建立長久深入的親密關係。
從心理角度分析,他們也是極度缺乏安全感的,內心也很想得到別人的關注和愛,但以往的經驗告訴他,這是不安全的,付出太多可能會得到更大的傷害。
所以在行為上往往表現得很不在乎,在關係中稍微感覺到不安全馬上選擇放棄,不拖泥帶水。
在戀愛婚姻中,如果彼此小的時候得到父母的愛是足夠的,屬於“安全依戀”類型,那麽雙方相處起來會很輕鬆,自在,舒服,同樣也能給予自己的戀人或配偶足夠的愛,
即使戀愛過程中一方選擇了退出,另一方也不會受傷太久,因為他不會認為對方的退出是因為自己不好,而是會覺得雙方不合適,有接受別人拒絕的能力,對未來依然充滿了信心。
而現實中,父母對我們“生理和心理”照顧往往不會那麽完美,與父母形成的依戀關係往往都屬於第二種,第三種,或三種都有的混合類型,
這是不是預示著我們在戀愛婚姻中就要走很多彎路,將來不會有幸福的生活?
其實,在戀愛婚姻中,與戀人或配偶的互動相處過程,正是修復小時候與父母形成的依戀關係的最佳時期。
如果順利,在戀愛婚姻中,持續給予戀人或伴侶小時候渴望得到的關注、包容、理解、愛等心理需求,兩個人的依戀關係慢慢的都可修復,戀愛婚姻關係就會越來越好,越來越幸福。
當然,在必要的情況下,也需要尋找專業的幫助,在心理咨詢師的指導下,學習愛自己、愛別人,提升經營戀愛、婚姻的能力,更好地處理在戀愛中與伴侶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