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9年勃蘭特任西德總理後,實行“新東方政策”,承認戰後歐洲現狀並積極改善同蘇聯東歐的關係,同時著手解決西德和東德的關係問題。1972年是日,西德和東德的代表在波恩簽訂關於兩國關係的“基礎條約”。兩國政府彼此承認是主權國家,宣佈“願意在平等的基礎上發展正常的睦鄰關係”;規定雙方通過和平手段解決爭端,放棄用武力相威脅或使用武力;雙方一致同意在波恩和東柏林設立常駐代表處;彼此發展經濟、科技、交通、郵電等方面的合作。儘管雙方政府在全德問題上持不同立場,但協定的簽訂大大改善了東、西德的關係。1973年9月,兩個德國同時加入聯合國。